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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儿童节,说说未成年人保护话题

2023-06-01 05:41:36 北京青年报

最近,一条来自法国的消息引发了各国网友的关注——法国国民议会通过了一项新法规:未来,该国父母可能会被禁止在网上晒娃,同时强调了发照片时必须考虑到孩子的年龄和成熟程度;且父母双方假如有一方不同意,法院将有权禁止另一方发布孩子的照片。此外,如果发布的照片“严重影响了孩子的尊严或人格”,父母还可能失去处置孩子肖像权的权力。

这条新闻发布后,绝大多数网友都在拍手叫好,认为有家长靠恶整孩子来获取流量,简直没有底线,更有网友直接表示“好主意,儿童永远应该以任何方法或形式得到保护!”在互联网成为人们生活主要日常内容的今天,对很多父母来说,在社交网站上传播自己孩子的照片和视频已经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做法,然而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其中的风险。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在这样的日子里,不仅仅是儿童肖像权保护,我们还有必要对“儿童权益保护”话题进行探讨,来看看以下几个作者是如何介绍自己所在国家关于儿童保护话题的现状的。

法国

除了为“儿童肖像权”立法 还做了什么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孩子是一个国家和整个人类的未来,关注他们的身心健康,维护他们的人格和心智发展是每一个地球公民不可推卸的职责。法国历来是一个以“追求自由”而著称的国家,从减免死刑到堕胎法等方面,一直作出尝试和实施,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方面,法国相对而言一直行于欧洲其他国家之前。

提案者认为数字化社会下尊重隐私 是孩子安全、快乐成长的必要条件

今年年初,一条以“确保尊重儿童肖像权的法案”出现在法国众议院的案头上。以三位议员为首,多达近百名的参议员联名向众议院提交了编号为758的法案。该法案旨在更好地执行父母在社交网络上行使和限制行使儿童肖像的权利。

5月10日,法国参议院首次公开通读了该提案,并对进入法律程序的文本进行了修正。在一种义不容辞的气氛中众议员和参议员们以联合委员会的方式举行会议,以期在未来就最终的法律条文达成共识,使其写进国家的民事法典中。

提案者指出,在如今日益数字化的社会中,尊重儿童的隐私已经越来越成为保证他们安全、快乐和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根据一项研究显示,十分之四的青少年觉得他们的父母在互联网上将他们暴露得太多,他们并不希望博得别人的眼球。另一些认知力缺乏的儿童,在父母不设防和追求“点赞”的心理暗示下,也慢慢形成了争夺欣赏和迎合他人的网路依赖性人格,不仅在其心智成长上埋下祸根,而且也给心理病态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参照《国际儿童权利公约》第16条规定,这一原则似乎并不总是在良性状态下被遵循。公共决策者们越来越意识到,尊重隐私,特别是尊重儿童隐私,已经成为数字化监管工作中首当其冲的命题。在欧洲,相对于《通用数据保护条例》的指令含义,“扩大年龄保护范围”已经逐渐变得刻不容缓。

网络侵害的快速滋生是法案被快速推进的主要原因

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在去年连任之后,也将儿童保护列为他第二个五年任期的重心任务之一。法国的立法者希望在未来能够有效地抵制对未成年人形象的商业利用、网络欺凌和被家长们操控的普遍化现象。然而,国家和公共项目的推进速度完全跟不上网络对儿童侵害的快速滋生。这也是此次倡导者们竭力呼吁并加速推进此项法案的主要原因之一。

网络信息乍看起来是短暂的,但实际上它们将永久性地沉积在网络的某个角落,任何时候都可能被翻阅出来。这种在经济获利主导下的以惊人速度发展和发酵的社交网络,正以一种无形的力量摧推着每个人在一种类似圆形封闭性的监狱中寻找他们或真实或幻想的生活,以求更多的评论、欣赏和仰慕。部分社会学家将它简称为“点赞社会”。

2020年法国已经通过了“网红儿童”相关法案

其实法国早在2020年就已经通过了有关“网红儿童”的法案,在保护行使儿童肖像权方面跨出了第一步。法案旨为制约网红经济货币化下所发生在网红儿童和管理其形象的父母之间的工作关系。法律从业人员认为,在用于父母双方(包括离异父母)在行使子女形象权发生冲突的情况下,该法律已设条款非常之有效,也适用于其他类似案例。但它是有限的,因为它毕竟只涉及每天由儿童或儿童监护人发布的一小部分被筛选的内容,而无法涵盖网络上海量发布的无法掌控的儿童图像。

许多儿童保护协会、由社会各行业公众人士组成的团体以及司法执行者(特别是家庭事务法官)正在等待司法部门迈出新的一步,以更好地保护和捍卫所有儿童在互联网上的形象权。比如说,当父母滥用儿童肖像权,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公共执法机构有权能够取代不良父母,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而有效的应对等等。

体罚尺度、智能手机使用限度等 青少年话题在法国讨论尤为激烈

法国近年来对于儿童和青少年教育成长类的话题争论尤为激烈。其中包括智能手机对于中小学生的影响,在家庭和学校的使用适度和监控问题;还有对于孩子的体罚问题等等。其中关于禁止对儿童体罚的条款,已经于2019年的7月2日被写进法国的民法典,并且曾经引起过社会各方人士的争执和大讨论。无论如何,关注孩子的成长和教育问题,笔者认为,应根据各个地区和国家的人文背景,传统理念和社会状况而定,而不能一味地照搬照抄。

文/何宇红(现居法国)

瑞士

为什么说快乐的童年首先要是安全的童年?

孩子是家长的宝贝,也是未来的社会资源。近十几年来因为数字技术发展而引起的网络安全隐患越来越多,而保护儿童和青少年的隐私也越来越被重视。

瑞士人性格比较注重隐私 家长会收到“图片和影像使用同意书”

瑞士人性格相对内敛,很多人不太会在社交媒体上分享自己或者孩子的照片。好几次我们在私人聚会上拍照,其他孩子的父母也会特别提醒一下:请不要把我家孩子的照片发到网上。

瑞士有一系列的数据保护法律,其中包括《联邦数据保护法》和《联邦隐私法》。这些法律确保了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信息在处理、存储和传输过程中受到严格的保护。根据这些法律,组织和机构需要获得法律依据或明确的同意才能处理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信息。

比如,每次孩子学校举行集体活动或者孩子参加课外活动班级家长都会事先收到一份“图片和影像使用同意书”,提醒父母活动有摄影师在场或者老师会拍摄照片,如果家长不同意孩子的照片出现在公开场合和作为宣传品就可以拒绝。

几年前瑞士曾经发生过一起案件:一个长跑比赛在报纸上发布了一张儿童参赛者照片,还带上了姓名。一个恋童癖利用这些信息顺着长跑报名网站查到其中一个9岁女孩的地址。这个事件都让家长对在公开场合发布孩子照片和身份信息非常忌惮。

法律规定14岁前使用社交媒体 需取得监护人同意

相对来说,青少年在表达自己方面比父母辈要更开放一些,瑞士的青春期孩子也会在短视频网站上发布和分享自己的生活。因此学校和政府相关机构尽量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儿童、青少年和家长对隐私保护的认识。他们会定期开展隐私保护教育,教导儿童和青少年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如何辨别和应对潜在的隐私风险。

此外,瑞士的数据保护法律要求在处理儿童和青少年的个人信息时需要获得合法同意。欧洲数据保护法规定在14岁之前使用社交媒体也需要父母授权同意。瑞士法律规定,儿童在未满16岁之前如果外人要使用孩子的个人信息或发布照片,通常需要父母或监护人的同意,而16岁及以上的青少年可以自行给予同意。这确保了儿童和青少年能够对自己的个人信息的使用和共享有一定的控制权。但是因为这些自由也相应地让青少年面临一些危险。比如聊天群霸凌,网络性骚扰和不良使用习惯等。

不过,瑞士一般不建议太早让儿童拥有手机,一般小孩在12岁之前很少使用手机。笔者居住区的学校要求6年级以下学生不要把手机带到学校。除了影响学习效果之外,也存在一些其他安全风险。比如,瑞士小朋友也从小被教育不要和陌生人搭话,但是网络让原有的“陌生人”概念变得模糊。

笔者居住区学校里有个5年级孩子自己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一个陌生人,对方家里兔子生了小兔子,她想要养,两人自己约好,对方开着车来给她送兔子,两个人就在路边碰头交接。虽然对方不是什么坏人,送来的也是真的可爱的宠物兔。但是本区所有的家长和老师们听说了这件事都冷汗直冒。谴责这个孩子的家长不负责任,因为没有界定自己孩子在使用电子设备时的边界。

儿童安全教育贯穿他们的整个童年和青少年

除了网络信息和肖像保护之外,瑞士还有物理上的安全保护规定。

在瑞士,儿童的安全教育贯穿了整个童年和青少年。从妈妈们怀孕开始,家长们就会收到来自瑞士相关部门的有关安全的信件和邮包,小婴儿时期提醒家长注意汽车安全座椅喂养安全知识,幼儿时期需要保护好家里的插头和日常化学药剂;幼儿园小朋友会收到反光背心和过马路的交通安全手册,小学生会收到自行车安全头盔佩戴指南和各种紧急服务电话号码单;要求学会游泳,考过自行车上路执照和熟记报警电话;中学生时期要求掌握急救常识和练习基本的急救实践。

瑞士人以各种方式来强调真正快乐的童年应该首先是安全的童年。真正的安全不是什么都不做,完全不冒险,而是学会常识、认识隐患、知道急救知识和补救措施。

文/贾淑芬(现居瑞士)

美国

晒不晒娃?需要父母和孩子的“双向平衡”

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孩子的照片或视频,俗称晒娃,是为人父母者常有的行为。可是,他们在这样做的时候,经常忘记了孩子也是有隐私权的。一般来说,孩子只要到了懂事的年龄,就应该先征求孩子的意见:“我可以发布这个照片或视频吗?”如果孩子的回答是:“不!”那么,不就是不,你唯一应该做的事就是尊重孩子的决定,无论你内心多么渴望按下“发布”键。如果孩子年纪太小,还不明白照片的视频发布在社交媒体上意味着什么。

同许多国家一样,美国的学校也会每年填表询问家长,是否允许使用自己孩子的照片。此外,美国的很多个州都有父母权利法案,同时也有儿童权利法案。如果儿童权益受到侵害,就会有社工和法律部门介入。如果是性侵、贩卖、性交易、暴力、虐待这种显而易见的刑事犯罪,是现有法律框架内就可以追究责任的;如果是不太好定义的部分,比如逗小孩太过火了,故意让小孩出丑等,让社工等介入,一般情况下或许就可以了。反之如果父母权利受到侵犯,也是一样。

针对互联网方面,如果有电视节目或网红直播涉及到恶搞小孩子的内容,程度到了侵害儿童权利的程度,即使没有针对互联网儿童肖像权方面的新的立法,现有的法律也是可以追究当事人责任的。

问题的关键是,父母与孩子的关系,是一种天然的、应受尊重和保护的关系,如果立法不当,将父母与孩子的权利对立起来,对于人类社会是有害的。一律禁止的极端主义,其实是因为某些父母的不当行为而惩罚那些无过错的父母。

社交媒体的所谓晒娃,有相当一部分,很类似过去的家庭合影,拍下来挂在墙上,节日寄给其他亲朋好友。如果立法不严谨,就会搞得人人自危,连这一部分传统的家庭乐趣也剥夺了。我有个朋友,在社交软件晒几岁的女儿洗完澡光溜溜跑出去的视频,我提醒她这个不恰当,孩子的尊严和隐私是必须要尊重和保护的,她就立即把视频删了,事后还反复感谢我的提醒。她本人就是教师,她还参与很多公益活动。后来她反思为什么会这么判断失误?就是因为当妈的一不留神,就疏忽了。

不过,现在的问题是,社交媒体是一个新鲜事物,我们很多人都在实践中感受到既享受了便利又遭遇了挫败甚至困扰,所以立法或许有必要,只是需要充分的讨论。否则,无论父母权还是儿童权,都可能受到压抑,而不是保护。

事实上,由于我们对于社交媒体的认知参差不齐,很多父母亲并不了解使用社交媒体的风险,更别提如何控制和防范风险了。做父母的修养,不是靠法律就能完成的,还包括很多个维度,比如每个人的自我规范还有社会的正向反馈等等。

连美国的网络安全专家都说,在社交媒体上发布孩子的照片,很难做到安全无虞,所以最安全的办法就是不晒娃。何况,那种迫不及待渴望分享的心情,恐怕也忍不住——所以,晒娃可以,只是记得提醒自己要尊重孩子的隐私,要提升安全意识,在这个充满了不确定性的网络时代里,尽量让自己成为一个靠谱的成年人吧。

文/一叶闻(现居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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