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和《安徽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要求与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相关资料图)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组成如下:
组 长:许国飞、李宜江
成 员:杜 凤、吴文涛、周元宽、杨晓奇、孙德玉、张更立、
路宝利、聂竹明、葛明贵、宣 宾、方双虎、桑青松、
吴支奎、李小平、袁晓斌、徐 赟、韩建涛
秘 书:谭茹轩
二、资格审核
请一志愿复试考生于2023年3月31日(周五)14:00-17:30到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教育科学学院一楼大厅报到处办理报到手续,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4.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5.政治审查表。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到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其中,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代码为0451]各专业,原则上只接收基础教育学校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报考(如幼儿园、中小学、中职中专和具有办学许可证的培训学校等),复试资格审查时需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如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说明
1.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原则上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在扣除普通推免生指标和士兵计划单列指标后,在满足国家线的基础上,划定复试分数线,具体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