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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盐田区2024年学位申请政策提示发布 严查实际居住-世界关注

2023-03-17 10:06:28 本地宝

深圳盐田区2024年学位申请政策提示发布

2023年3月15日,盐田区发布了2024年学位申请政策提示,大家关心的招生对象、所需资料、购房租房材料要求等全都有。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非深户租赁凭证或居住登记需要2023年4月15日前搞定;


(资料图片)

还有购房、居住证办理时间明确要求2024年4月1日前;

孩子入户要在网上报名开始前完成;

实际居住的要求,不但体现在材料上也直接列入了报名条件里。

租房也可以申请学位

(一)深圳户籍申请人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无《房屋租赁凭证》的,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4年4月1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父母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4年4月1日前;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二)非深户籍申请人

①请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监护人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②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须在2023年4月15日前,租期最短包含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8月31日;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实际居住依据不纳入积分,首次录入时间须为2023年4月15日前

《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须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

③非自有产权住房申请盐田区外国语学校、盐田区外国语小学和东和分校I类学位(学区生源)的,《房屋租赁凭证》的发证日期或《内地居民采集表》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2021年2月28日之前。

严查实际居住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

对于提交《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区教育局将在新生正式录取之前,严格核查《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相关信息

请家长务必提交真实、合法、有效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对于提交虚假材料的,区教育局将取消申请人的入读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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